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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1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9人,本次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200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86,803,894.29元,加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79,909,502.13元,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未分配利润112,831,410.81元,2008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80,274,197.03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进行分配。”进行修改。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关于公司增加“厂、商、银”业务的议案

  “厂、商、银”业务是指销货方(甲方)、购货方(乙方)、银行(丙方)三方共同完成的一种集融资、购、销的合并业务。

  其具体业务为:乙方根据与甲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丙方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凭丙方的提货通知向乙方发货;其首次发货货款不超过乙方向丙方交存保证金的数额。乙方销售资金应及时补充保证金,丙方累计通知甲方发货的价款不超过保证金帐户余额,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保证金帐户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承兑票金额。如乙方在承兑汇票到期时未能承兑,甲方负责将乙方到期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单总金额的差额部分以及由于该差额部分付款逾期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以现款支付给丙方。

  为公司销售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厂、商、银”业务,向购货方提供担保,金额由3500万元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此项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以其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广大股东及公司董事会的认同,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每年22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届高管人员就任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通过了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管人员考核结果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对本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陈玉林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40000吨粘胶短纤维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了“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09年初建成投产。起初公司决定拟以公开发行股票(增发)的方式为该项目筹措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

  2008年以来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粘胶纤维市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公司经济效益急速下滑,公司融资计划搁浅,致使原定于2009年初建成投产的“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未能按计划投产。

  鉴于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建成,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积极筹措资金抓紧设备安装,完成项目建设,争取在2009年内建成投产。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定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股票代码:000949公告编号:2009—00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四次监事会于2009年4月27日下午2:0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任文秀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09—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白鹭集团”)

  1.基本情况

  白鹭集团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玉林;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壹佰叁拾陆万元;税务登记证号:41070017296519—1;经营范围:粘胶、合成纤维制造、硫酸钠制造、出口本公司产品、再生品(坯布)及本公司产品相关技术、玻璃纸、棉纱制造、进口本公司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鹭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1,104,025股份,占总股本的32.8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8年末白鹭集团拥有总资产402,397万元,净资产182,687万元(未经审计)。2008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有关原材料,销售电等商品,提供汽加工等劳务,以及租赁白鹭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构筑物等业务。对于租赁白鹭集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构筑物等关联交易,公司已与白鹭集团签订了长期协议,协议对每一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作了具体的规定,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5年第4号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不予预计。白鹭集团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09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配件及辅助材料总额为160万元,销售电等商品总额为1373万元,提供汽加工等劳务总额为60万元,接受劳务费用总额780万元。

  (二)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简称:“包装制品厂”)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荣校路;法定代表人:付涛;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叁仟元;经营范围:纸箱制造、纸管制造、毛纺针织品制造。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包装制品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8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4648.43万元,净资产4061万元(未经审计)。2009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包装物,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该关联人与本公司拥有多年来的业务关系,重合同,守信用,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09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包装物总额为3701万元,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总额为4182万元。

  (三)新乡白鹭化纤集团配件厂(简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264号;法定代表人:付涛;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零陆万元;经营范围:纺织机械配件制造、纸管制造、泡沫塑料制造。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配件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8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814万元,净资产309万元(未经审计)。2009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配件及包装物,销售废丝;该关联人信誉好,履约能力较强,且向其采购原材料的总额远远大于销售商品的总额,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09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配件及包装物总额为821万元,销售粘胶长丝等有关商品1214万元。

  (四)新乡新纤实业公司(简称:“实业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法定代表人:樊清云;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元;经营范围:丝织品、生活用纸、橡胶制品制造、塑料、服装加工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业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所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8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1196万元,净资产1016万元(未经审计)。2009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有关辅助材料,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09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采购辅助材料(包括:劳保用品、丙纶毡等)总额为300万元,销售废丝等有关商品250万元,接受劳务费用8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玉林先生依法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

  (1)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已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09-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十七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定于2009年5月20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15日

  4.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厂、商、银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方案

  (9)审议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40000吨粘胶短纤维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8.特别说明:

  (1)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登记办法:

  (1)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10.登记时间:2009年5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1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2.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2)联系电话;(0373)3978861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系人:肖树彬冀涌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13.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度),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股票代码:000949股票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09—01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扭亏同向大幅上升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国内外粘胶纤维市场仍然低迷,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预计2009年1-6月公司经营仍然亏损。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09年1—6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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